老人碴碰瓷10年被报警351次,早该抓了
2019-05-09 07: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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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因涉嫌敲诈勒索,在当地碰瓷商户近十年的“杜大娘”于近日被刑事拘留。根据警方调查,“杜大娘”在天津110报警平台上累计报警达351次,用“胡搅蛮缠”的手段达成索赔目的已成为她的拿手好戏。这样的“维权”方式何以持续了近十年才被叫停,成为不少人最关心的问题。对此,一名一线民警介绍了原由:碰瓷者年纪大、敲诈数额低,往往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警方也只能是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很多商家为了做生意,只能赔钱了事”。(中国新闻网5月8日)

  一个当地人人皆知的碰瓷老人,10年来累计被报警到110平台竟然达到351次,这恐怕算得上法制社会之奇葩了,估计是遭遇到目前扫黑除恶的大环境,老太婆们终于被“除恶”了吧,否则恐怕仍然会继续每天在街头商铺演绎一出出碰瓷闹剧。

  何以历经十年才对众所周知的“碰瓷王”刑拘?人们自然会强烈质疑当地警方的不作为,而这种法律法治的缺位恰恰也是这些年来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种公然碰瓷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之一。试想,警方明知这些个老太婆索要钱财就是故意的碰瓷,警方却为了息事宁人或“少点事”,每次接到报警后都去和稀泥,这稀泥一和就是十年,简直没有公理了。

  如今将老太婆抓了,我们看看警方的辩解都觉得很搞笑:“碰瓷者年纪大、敲诈数额低,往往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警方也只能是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很多商家为了做生意,只能赔钱了事”-----“

  商家当然只能赔钱了事,你警察来调解又不是抓坏人,商家毕竟还要做生意的,怪嘛,还得怪息事宁人的警察执法方式。关键是明知老太婆是碰瓷,居然还以执法者的身份前来调解,这实在说不过去,你不抓人,至少要制止商家赔钱呵,否则必然助长老人碴们向社会碰瓷的嚣张气焰,扭曲了法治意义,也严重败坏了整个社会的善良风气。

  据警方通报,过往近十年时间里,杜某某依仗自己身患多种疾病,多次敲诈勒索天津市六区及环城、蓟州区等地的超市、饭店、商场、美容美发店等。有一回甚至故意在一市政施一现场摔倒,然后接下来就赖在环卫所办公区不走了。从中午12:00,一直待到了夜里23:00多,这期间在办公室里随地大小便,乱摔东西,将近12个小时的折腾让这家单位实在忍受不了,尽管施工方并无过错,杜某某也没拿出医院的就诊单据,但是杜某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大家的工作,单位最终还是无奈拿出13000元钱赔钱了事。

  类似事例不胜枚举,警方也不是不知道这是个碰瓷惯犯,但硬是在各种和稀泥的调解中,促成碰瓷成功,估计这就是当地基层民警眼中的和谐社会吧。俗话说十年磨一剑,在天津这地,能培育出一个被报警351次的碰瓷王来,也算是十年磨一“贱”了,这才是杜大娘们能够长期存在的亮点。

  “年纪大、敲诈数额低,而且身体犯有多种疾病”,这不应该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理由,至少不应该成为每次敲诈成功的理由,凭什么警方去调解时,要求商家或被害方出钱“消灾”?就好比现在很多交通事故,凡涉及行人违反交规的,同样也判机动车赔钱,从来就不讲什么法律或公理,造成一些地方经常专门有一些老人站在交通要道寻找碰瓷机会,一碰一个准,司机们装个行车记录仪也提心吊胆的,各种红绿灯斑马线形同虚设。

  法制社会不应该有例外,犯罪或违法行为也不应该被堂而皇之的以法律名义纵容,包括那些为老不尊的违法分子,恰恰因为他们利用了基层警方息事宁人的处事方式,用各种奇葩的方式败坏社会风气,甚至在一个有着尊老传统的社会、将中国老人变成了公认的贬义词,实在是可悲可叹。

  历经10年,被报警351次的碰瓷王杜大娘终于被抓了,这个结果其实很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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