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怕出事”取消体育课,因噎废食得了真传?
2019-08-21 20: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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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担心出事。”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鹤岗一中校长伍辉注意到,目前,学校出现一种现象:体育课把长跑取消了、把适度的对抗性项目取消了、把春游秋游和社会实践取消了,教师也不敢批评学生了……。近年来学生的体质一直呈下降的趋势,引发不少人对年轻人身体健康的担忧。但是现在学校却普遍存在一种现象,体育课不少项目被取消,对抗性的项目也没了,学校也不再组织春游秋游和社会实践。对此学校工作人员表示“学校担心出事。”教育部就此事回应称,学校这种做法,有不当,也有无奈。(新京报8月20日)

  著名的成语“因噎废食”可以说只是一个说明类似问题的笑话,因为担心噎到而不再吃饭,现实中恐怕即使古代也不会真的发生,古人无非只是借此来形容比喻由于出了点小毛病或怕出问题就把应该做的事情停下来不干了。从旧时候授业解惑的先生到新时代教书育人的老师,一直都会不遗余力的将这个成语告诉一代代学生并解释其原意。只是当遭遇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时,似乎并不在意自己也亲自实践一番因噎废食的境界。

  就象目前媒体 曝光的一些学校“怕出事”而取消体育课以及取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更取消春游秋游之类过去学生们记忆深刻的学生生活,学校基于遭遇或者看到的诸多不利的社会现实,包括责任、赔钱、学闹----,确实劳神伤财,于是乎干脆取消相关课程和活动,至于教育的目的或职责义务,管不了这多。如果说直接面对矛盾的学校不作为、或者懒得动脑筋解决矛盾,那也算了,奇怪的是作为主管部门的教育部也对此现象表示“有不当,也有无奈”,理由如出一辙:学校这样的做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头上悬着安全问题这把利剑,学校不堪承受安全压力和“校闹”行为;而且提出的解决方案仍然是试图依赖当地政府的行政手段,也就是他们所说的“解决这一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学校的安全底板筑牢了,后顾之忧解除了,自然就会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

  政府托底?估计也就是希望一但出了事,由政府出钱或干预,言下之意,学校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而且就因此“安全底板筑牢了,后顾之忧解除了”。这种逻辑其实某种程序上仍然是推卸责任,或者至少不是真心实意的想办法去面对和解决现实矛盾,甚至是变相鼓励或纵容学校取消体育课来消极面对教学矛盾。

  众所周知,围绕教育,出现了很多与过去完全不同的社会形态或者说矛盾,现在一方面是随着社会发展,家长维权意识增强,甚至发展到动辄“学闹”的碰瓷式过度维权,让学校和老师防不胜防、胆战心惊;另一方面,现在大家都在讲依法治校,讲法制社会,那么出现的结果是学校一但有事尤其是涉及责任和赔偿之类,政府不可能会去托底,往往调解不成就会让学校或老师背上法律责任或者其它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烦心事。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教育部呼吁地方党委和政府托底,是希望每次都行政干预来解决矛盾,这当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但意外的事故总会发生,到底要怎么解决才能让学校不再因为“恐惧出事”而去干因噎废食的事呢?总该有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首先当前学校在对学生教育管理上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当然不能推卸,学校面对的现实是一但出事,家长一定会来“要说法”甚至漫天要价式“学闹”,我把孩子交给学校,他当然找学校了。那么,我认为,最简单的办法,首先关于体育课程的风险,学校在学生入学时,与每个家长签订协议,凡是学校在教育部规定体育课程标准范围内的教学过程中发生事故,只要学校提供了符合标准的体育运动条件,没有超越标准的强度教学,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家长不签字的,其子女不参加体育课程;但如果出现超出教学标准的运动造成意外,学校要承担相应责任。其次关于社会实践或春游秋游之类,每次活动要求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然后由学生自己报名是否参加,再然后将协议通知到家长签字同意;万一出事,可启动社会保险赔偿。

  当然有人会说,老师按标准实施体育教学,但调皮或好动的学生可能并不一定服从老师的安排,自行活动造成伤害;这真的很难讲,学生即使走路也可能被撞到,不能不走路吧。另外最重要的,一定要形成一个成熟的法律介入的机制,一但出事,一方面通过社会保险等各种机制分担安全风险,另一方面由司法机构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以责任划分来厘清真相、并遏制部分不良家长碰瓷式“学闹”。否则学校永远走产出这个“怕出事”的怪圈。有位网友回帖说:“我是一名体育教师!在上课教跳远时候学生没注意把脚扭了!我们副校长问我上体育课教什么跳和跑!我问教啥!别也没给我说教啥……”,真是无语。

  目前学校怕出事而取消体育课,表面上凸显的是学校在各种矛盾中的弱势地位,包括体育课带来的可能后果,也包括其它课程老师对学生的教育过程中出现的意外,学校和医院一样,作为单位,一定会成为“被闹”而获利的目标,其实很大程度上恰恰是责任划分的法律缺位,每次学校出事,闹事一方总能最大限度的获取好处,而很少会有司法介入。如今的司法实践上,对家庭财产分割、对交通违法的判定,那是细之又细,很少会有人从中额外不当得利,但对学闹、医闹、碰瓷讹诈之类,似乎束手无策。学校整天提心吊胆,缺的恰恰是法律上的责任划分,最终结果就成了宁愿取消体育课、取消社会实践。但毫无疑问牺牲的是学生体质不断下降的趋势、最终牺牲的还是整体社会利益。

  诸如此类,当下的社会,不仅仅只是学校“怕出事”而体育课取消,教师对学生的违纪敢怒不敢言,延伸到“老人跌倒路人围观”,“瓜农抓贼倒赔300元”......这些不当,这些无奈,有谁真正去想过吗?根源究竟在哪里?不能仅仅只是简单的指责那些碰瓷讹诈的人缺乏良知败坏社会风气,根本上还是缺乏更完善的基于司法的责任划分和追究机制,其结果就是矛盾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走向对立,很多时候为了息事宁人而让不良之人非法目标得逞。结果当然就是学校“怕出事”取消体育课,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种瓜的不如偷瓜的------;层出不穷各种奇葩现象,总得当个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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